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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我公司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或由安全生产次生、衍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规范了我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出了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完善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我公司救援抢险队伍的衔接和联动体系,为我公司有效、快速应对环境污染,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提供科学的应急机制和措施。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对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避免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加强企业与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本公司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有效地防止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并能在发生事故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处置,把损失和危害减少到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风险评估)》(HJ941-2018)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 (环发[2013]20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22调整版);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圣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超出本应急预案应急能力,则与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其它应急预案衔接,当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作为辅助执行。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各存在环境风险的罐区、工段及重要的公辅设施等的应急处置措施组成。企业根据自身风险因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切实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应急响应措施。本预案为突发性环境事件综合性应急预案,兼顾各类不同类型的环境事件的具体处理流程及现场处置措施。保障企业内部能迅速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减少环境影响。
本预案是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与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之间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完善。如发生安全与环境危害共生事故时(如火灾、爆炸),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避免消防废水通过雨水管网进入外环境水体。如发生典型环境事件(如风险物质泄漏)因处置不当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等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当企业发生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通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及应急指挥中心救援队伍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企业内部各应急组织机构无条件听从调配,按照要求和能力配置应急救援人员、队伍、装备、物资等。
图1.4-1 应急预案体系图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作为首要任务,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预备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4、科学预防,高效处置。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加大投入,重视专家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5、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下,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1.6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级别
参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根据《武汉圣佳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评》)中的环境污染事件分类,结合武汉圣佳化工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污染物质的特性,发生环境事件时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与影响范围,按照突发事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武汉圣佳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突发环境事件分为车间级(Ⅲ级)、企业级(Ⅱ级)和社会级(Ⅰ级)
本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原则见表1-1。
表1-1 分级原则
级别 |
分级原则 |
车间级(Ⅲ级) |
发生事故时,影响范围控制在车间、储罐区及危化品仓库区域内,现场作业人员能及时处理、控制和消除,同时不会影响到周边岗位或发生连锁反应的。可能造成轻伤、轻微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小。 |
企业级(Ⅱ级) |
发生事故时,其影响范围未超出厂界外,能控制在厂界内的,通过调动全公司的应急资源,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可能造成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 |
社会级(Ⅰ级) |
发生事故时,其影响范围已超出厂界外,且事故暂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并需要请求外部的应急能力。可能造成的伤亡、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 |
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管理。具体可包括:日常预防和预警、环境应急准备、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环境事故应急终止后的管理等方面。具体相关管理体系示意图1.5-1如下:
图1.5-1 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框图